一、复试与录取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严格把关、择优录取。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考核形式,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面试。选拔实行差额复试机制,差额比例为1:1.3。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代 码 | 学科/专业领域 (方向) | 总 分 | 单 科 (满分=100) | 单 科 (满分>100)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347 | 48 | 72 |
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7日、28日两天。
(四)相关费用
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缴250元,其他考生需缴150元,未缴费者不能参加复试。请扫码缴费。请认准官方标志,谨防诈骗。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考生需参加《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同等学历考生还需加试《英汉互译》和《高级英语》,每门时长为1小时。参考书目如下: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英汉互译 | 《汉英互译实用教程》(第二版),田立冬、刘辉,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22 |
高级英语 | 《高级英语(2)》(第四版),张汉熙、王立礼,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22 |
(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面试
采用全英语考核形式,含2个环节:考生首先完成1分钟英语自我介绍;随后与专家组进行深度英语问答互动。专家小组独立评分。
四、复试流程
(一)线上入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扫码加入QQ群聊,以便及时获取相关通知。

(二)现场报到
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完成现场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 时间与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长江师范学院钩深楼(附楼)515办公室。
2. 报到流程
(1)身份验证和信息确认
1)核对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原件或网报信息截图。
2)确认缴费(出示电子版或纸质版缴费凭证)。
3)现场签署《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需现场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按顺序用夹具装订,并与已填写打印的“附件2:复试考生报到提交材料封面+目录”一并装订。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准考证(或网报系统截图);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3)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还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提前填写、打印、盖章);
8)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如没有,无需提供)。
(3)考生见面会
时间:3月27日上午11:40-12:00。
地点:钩深楼(正楼)403室。
内容:复试流程讲解、考场规则说明。
注:考生需提前5分钟入场。
(三)笔试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生范围 |
3月27日下午 | |||
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 14:00-16:00 | 钩深楼(正楼)501实训室 | 全体考生 |
英汉互译 | 16:10-17:10 | 钩深楼(正楼)501实训室 | 同等学力考生 |
高级英语 | 17:20-18:20 | 钩深楼(正楼)501实训室 | 同等学力考生 |
注: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场;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面试考试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
地点:钩深楼(正楼)508室、510室(其中510室兼做候考室)。
注:考生需提前10分钟到510候考室,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考试科目及分数设置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3)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40% + 综合面试成绩 × 40% + 英语口试成绩 × 2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的(低于60分);
5.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三)公示
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外国语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拟录取资格或经各学院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提醒,长时间(自拟录取通知发送之时起超过4小时)仍未接收拟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报告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15日内送至或邮寄至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复议
复试全程受校院两级监督组监管,保障公平公正。若考生对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指定渠道申诉举报,申诉方式如下:
电话:023-72790200、023-72790103 邮箱:csyzb@yznu.edu.cn
联系人:罗老师、权老师
办公地址:长江师范学院致远楼530室。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23-72792668、023-72792155。
电子邮箱:csjwbjcc@163.com。
八、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开展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在职考生须自行妥善处理与单位相关事宜,因个人或单位原因影响复试、录取的,责任自负。
3.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外国语学院联系方式
023-72790896、13372690487(李老师);18166592519(张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学科教学(英语)教育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6年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复试考生报到提交材料封面+目录.docx
附件3:报考长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