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教师心理骨干培训之“研习精神卫生法规 筑牢心理育人防线”

发布者:邓巧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202410月16日院在钩深楼508会议室开展了教师心理骨干培训,全体心理辅导工作站成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此次培训旨在强化教师法治意识,规范心理健康工作流程,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培训中,心理专员冉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关键条款展开深入解读。她着重强调了心理咨询人员的职责边界,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并保护咨询人员隐私。

针对第三章内容,主讲人详细阐释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机制。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原则、监护人权利义务以及再次诊断和鉴定流程等条款,她结合高校心理健康工作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

培训尾声,学院陈书记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全体成员要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在心理干预、危机处理等工作中,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范,既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也规避自身职业风险,做到依法履职、专业助人。

此次专题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系统学习,帮助教师们厘清了心理健康工作中的合规红线与专业底线,进一步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与专业能力,为构建“法治保障、伦理支撑”的学生心理关爱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初审:冉娟|复审:邓巧|终审:陈柏材|编审:何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