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我院在钩深楼508举办了 “家校沟通技巧” 专题培训,学院心理骨干教师参与此次培训。
作为学生成长路上家校沟通的关键桥梁,教师们亟需提升沟通专业性与规范性。学院心理辅导站成员冉娟从专业和法律角度出发,为教师们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培训。
冉娟讲到,家校沟通不仅是情感交流,更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范约束的专业行为。教师在家校沟通中,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护学生隐私,落实家校协同育人责任。在沟通前准备阶段,信息收集是关键。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教师需梳理学生学业、活动、心理等多维度在校表现,确保信息收集的合法性与安全性,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保留与沟通目标相关信息。同时,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的规范,教师在明确沟通目标时,要确保诉求合理、表述清晰,无论是反馈学生心理危机,还是协商学业帮扶方案,都需以法律为依据,确保沟通的严谨性。
她讲到,沟通中以共情建立信任时,教师需注意边界,避免过度承诺,依据心理咨询伦理规范,仅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客观陈述学生情况,所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避免主观臆断,这既是专业要求,也是对学生名誉权的保护。倾听家长声音环节,教师不仅要挖掘协同线索,还需敏锐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如家长提及家庭矛盾可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时,应及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在协商解决问题时,尊重家长决策权的同时,确保方案符合教育法规与学生成长需求,避免因不合理要求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针对不同场景,培训也结合法律进行了重点讲解。
培训最后,冉娟总结道:“专业且合法的家校沟通,是守护学生成长的坚实保障。希望各位老师将法律意识与专业方法融入日常沟通,让家校协同育人工作更有法度、更有温度。”
此次培训为教师心理骨干提供了全新的家校沟通思路与方法,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与专业沟通能力,进一步推动家校协同育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文/初审:冉娟|复审:邓巧|终审:陈柏材|编审:邹善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