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师德
师风鉴定结果的公示
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聘用制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长师院发〔2024〕1号)》(长师院发〔2024〕1号)及《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外国语学院对教职工进行了2023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鉴定,经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审议,现予以公示。
(一)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1月17日-1月19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也可向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电话或来信要说明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明确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外国语学院
学院联系电话: 72790998
(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鉴定结果.pdf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