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高中教师10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地理4人、音乐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
(二)初中教师14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政治3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
(三)特殊教育教师2人(特殊教育2人)。
(四)小学教师4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信息科技1人)。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科: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2022年至2024年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且不再限定2022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四)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8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西南大学校园网、“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经历及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情况)、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考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召开招聘宣讲会,10:00—12:00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属于招聘对象,且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2.查阅相关资料优秀者:
(1)学习成绩;
(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
(3)学历层次;
(4)院校层次;
(5)计算机等级;
(6)普通话水平;
(7)英语等级;
(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组织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和小学岗位说课内容选用该学科现行必修教材的教学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说课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命题组制定说课课题。
3.成绩计算:说课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项评价要素得分,所有评价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位考生面试结束,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有必要进行加试时,则另抽取说课内容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解除《昌宁县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不予聘用。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不得缺项、涂改,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此公告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第一中学:林老师 18987509535
昌宁县第二中学:段老师 18087576755
昌宁县第三中学:熊老师 18987505618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陈老师 18987530447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文老师 15187563005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刘老师 18987503812
昌宁县监委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875—7130892